马来西亚国家队可能因球员资格违规,被亚足联判以0-3负于越南队,此依据亚足联纪律条例规定。
马来西亚足球正面临亚洲足球联合会(AFC)纪律处罚的风险,起因涉及部分归化球员资格争议。根据现行规定, 马来西亚国家队极有可能被判0-3失利 于2027年亚洲杯预选赛的部分比赛,其中包括对阵越南国家队的赛事。
依据亚足联纪律条例第25条,处罚可能包括取消比赛结果并判违规队0-3负。第56条规定了对球员或协会的纪律措施,但未授予纪律委员会施加超出规定范围的处罚权力。
亚足联秘书长温莎·保罗于3月16日上午在吉隆坡马来西亚足球协会总部记者会上表示,马来西亚事件与曾发生于东帝汶的争议有若干相似点。但他强调,由于违规发生背景不同,两案例在本质上并不完全相同。
温莎·保罗解释道: “这些规定未授予纪律委员会施加超出许可范围的处罚权力。在东帝汶案例中,违规仅在赛事结束后才被发现。当赛事已完结,无法追溯施加处罚。相反,处罚须应用于后续赛事。因此东帝汶被禁止参加下一届亚洲杯预选赛。而马来西亚国家队的情况则有所不同。”
据亚足联领导表示, 涉及马来西亚七名归化球员的相关问题 是在2027年亚洲杯预选赛仍在进行期间发现的。因此,管理机构可应用直接影响相关比赛结果的纪律规定。 “不能说东帝汶与马来西亚足球协会的案例相同,因为背景全然不同”,温莎·保罗强调道。
亚足联秘书长亦确认所有最终决定将由纪律委员会依据现行规定审议。 “所有决定均可被上诉,甚至提交至体育仲裁法庭(CAS)。因此委员会必须极为谨慎,且仅能在规定权限范围内行事”,温莎先生说道。